湮子酱

假如爱神说了谎

迦陵频伽:



解散后现背,一发完结,勿上升真人。








***




我记得那是一年的MAMA,老地方亚博的休息室。说来可笑,许多人拍摄的照片讲述了亚博被多么宽广蔚蓝的海域环绕,但对我而言,它更像个灯火通明的水泥匣子。无论其外风景如何迥异,舞台永远是那个舞台,后台永远是那个后台,观众说不定也永远是那些观众。我和新队友正在攻歼造型的最后一步。这时朴佑镇和李大辉走了进来,蹑手蹑脚地拍了拍我的肩,哪怕身影早被化妆镜捉个现行。




啊,哥,你们来了。好久不见。冠霖又长高了,这可不行啊。我们其乐融融地寒暄一阵,李大辉神神秘秘凑过来,似乎想传递接头暗号。但他说的事情不怎么神秘,至少在我这里不怎么神秘,它早在我的的脑回路奔跑过七八个来回。




志训的休息室在走廊那一边。




哦!是的,我之前去见过他了。我了然地点点头,摆出喜逢旧人的感动表情。他们走得也很快,像个交完任务匆匆离去的网游玩家。此行目的仅仅是为了告诉我,名为朴志训的人与我狭路相逢。




实际上我说了谎。别说走廊尽头,我连楼梯口的汉界也没踏过去。娱乐圈是只鸽笼,你每天都能与前同事、旧情人、甚至脚踏的两条船擦身而过。打开电视蹦出姜丹尼尔的代言,公交车站换上NU’EST的灯牌,四处撒网,无处可逃。我从十八罗汉的杀阵里头冲出一条血路,才得偿一年不见朴志训之愿。




你同他发生过什么吗?小小的声音在我耳边问。人们总以为上过战场才当逃兵,恰恰相反,夺路而逃的往往是初历战场的新人。“发生过”构不成逃避的理由,“什么也没发生”方通向逃避坦途。如果未受到足够外力,小球会持续静止,或者持续奔跑。人们为维持现状,总会想方设法躲避外力。




我是个常人,我胆子很小。满意当下。所以得如履薄冰。万一行差踏错,就得前功尽弃。




所以我不能见他。




轻风微不可察,足以吹散蒲公英。


 






如果给我一个机会,将朴志训从记忆摘除。就能从我的后脑勺拉扯出一条电影胶片,把他定格在首尔的冬日。比香港稍微冷一些,波及皮肉却难刺骨。CUBE派来助理帮我拖走了行李箱,整间宿舍空空荡荡,恍如鬼城。我属于晚走的那几个。我出大门,液晶屏显示的楼层缓缓下滑。我盯着它看了半晌,鬼使神差地爬上楼梯。




楼上宿舍仿佛楼下的翻版,客厅满地狼藉,堆满弃置的包装盒和大件垃圾。值得携带的早已被带走。朴志训栗色的头发在门缝后一闪而过,穿着连体睡衣,袖子撸至胳膊。




我推开门,他略微挑高的眼睛写满了诸如“你还没走?”之类的惊讶。而我是有备而来的,故而姿态放松。我点点头,手从卫衣口袋伸出来,似有若无地擦擦衣角。为了虚无的手汗。




他们都走了吗?……哦。这样。志训哥,我也要回CUBE了。




那他的回答呢?我绞尽脑汁地想了想。事实上,那天的记忆缺了一角。他说的一切,都被无情地消音了。我不记得他的道别语是什么,也许它无关紧要。大脑飞速抛弃了细枝末节,这让我产生一丝感动,并伴生一丝期待。我很快也能忘掉他的,我想。




事情却没这么轻易如人愿。就在下个瞬间,冬日时时缺勤的阳光忽然被人拧松开关,浅金的光如瀑布般倒进客厅。他沐浴其中,像一轮脆弱的、堕落的月亮,即刻便要溶化。他嘴唇的嗡动,与双眼接壤的发丝,每一个细微的动作,都被印成拓本,送进我心灵的最深处,仿佛是对声音缺位的补偿。整个场景像一位性格乖戾的神灵的恶作剧,又像是一本启示录。我在启示的最后一页翻到朴志训的栗色头发,令人惊讶,与初见那天的发色一模一样。笑容也是。矜持与礼貌也是。开端到结束,首尾相衔,组成一个完美的闭环,缺少画蛇添足的空间。




随后我马上醒悟过来,“忘记”很难称得上是自发性的动作。我得等到不再沾沾自喜“忘记了某一天的朴志训”,才算将他驱走。


 






当你把激烈的场景无限拉长,它就变得索然无味。曾经的队友们是陆续离开的,不会像电影那样展示一个场景,大家围成一圈,哭着各奔东西,一拍两散。散伙饭当夜,全队的悲伤情绪达到高峰。哥哥们醉得语无伦次,几位成员涕泪横流。但说完临行感言,大家擦干眼泪,该吐的吐完,又回到同一栋宿舍,睡在彼此隔间。整个过程颇具幽默意味。有这场预演珠玉在前,当真正的离别款款登场,就会发觉,它的裙摆是由一瓣一瓣温和的闷痛缝合的。又轻又软,足够让人在闷痛的间隙适应它,飞快地变得古井无波。




回到原来公司,加入新的男团,太阳照常升起。新的工作环境我适应良好。必然会遇到不愉快,但我倾向于称它为“改变的阵痛”而非“失去的阵痛”。在虚无缥缈的镜花水月前,工作巍然如塔,宝相庄严。我像从前一样,写词,练舞,挑选机会,拍摄硬照。哪怕同事换新血,工作的本质是会不变的:拿快乐、自由、和一部分私人空间,换取工资及名气。




也许工作会带来快乐,但纯属铁矿掘出金块,为金块投身铁矿的人迟早疯狂。快乐与自由自在都有期限。人们在成年后体会到的所有快乐,乃童年所产生快乐的昨日重现,若在幼年未曾体会过,今后的人生便很难再有。




这句歪理邪说同样适用于爱情。一段轻飘飘的初恋能潜伏到你的八十岁,顽强过沙漠的花种。我在青春期的末尾碰见朴志训,便误打误撞把他列为感情的范本。随着成熟、知晓轻重,我渐渐发觉这是个错误的范例。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,若想抽出那根木头,就得全般推到重来。




我太懒了,眼见是个大工程,知难而退。


 






关于朴志训其人,我有许多秘而不宣的评价。输家们早早摊牌,把一切示于人前。做人当然要赢,遑论爱豆这一职业。或许你也在惊讶我偷偷藏匿的诸多想法。我在镜头前发出海豚叫,笑得前仰后合,单纯,傻,符合人们对十七岁的幻想。但独坐床头灯前,我会开始天马行空。我不能否认镜头前的我,你不能否定镜头后的我。




朴志训当然无法免俗,靠近他像剥一颗包着钻石的毒洋葱,一边流泪一边猜测毒发或钻石哪一方先来临。




他很聪明,天生一张令人望而却步又心生怜惜的脸。拥有这两样利器的人可以在娱乐圈所向披靡。我很敬佩他明白自己为何被人爱。这个人通晓人心的魔法,施展起来举重若轻。大众想要什么,他便给予什么,像个给锦鲤抛洒面包屑的游园客。观察他是一件有趣的事情,我从PD101时期开始干这一行当,并从其值得赞誉为“工匠精神”的偶像敬业度中受益良多。




但那时我还懵懂,不清楚观察的坏处。与龙搏斗的骑士除了成为龙,还有可能爱上龙。若是早知道这一点……




当时是第三场竞演期间,我们依然不同组。他被高票投入“Oh little girl”那首卖弄可爱的曲目。午休时间,我跑去他的练习室。其他人都去了食堂,他坐在角落,仔细看歌词本,双脚一踮一踮。是那种练习生们都能心神领会的,明知不会被剪进节目,依然对摄像头提防有加的谨慎。志训哥,我叫住他。




你来了呀,饿了吗?他问。我顺势发出邀约,要不要一起吃饭,去晚了只能吃白米饭配汤。他站起来,拍了拍运动裤。忽然按住话筒,像个地下党那样,压低声音对我说,又没被选上center。我心下不以为然。当时所有练习生都认为他出道板上钉钉,少几个center的镜头无伤大雅。可你会责怪一个男人的野心吗?




于是我拍了拍他的后背,连哄带骗:哥你即便不是center,也一样耀眼。




他把我的手从后背拽开,却一直握着,拉至胸口。随即深情款款地唱道,比命运更像命运的你,由我来守护。短短五秒钟硬生生过得度日如年,我不自在极了,急忙不着痕迹地把手缩回来。他一定是个在镜子前计算好表情最佳弧度的人,大意轻敌即会遭到伏击。果不其然,他眉飞色舞地朝我一笑,问,我的killing part怎么样?




很好,太好了。




他得到肯定,心满意足往外走,摸着肚子。我跟在他身后,听见他漫不经心地抱怨,唉,可惜被你独享。




若是我足够冲动,定会抱住他,把他的头按在胸口。好叫他听一听,这阵过速的心跳,逊不逊色全场观众的掌声雷动。






但剥掉第一层洋葱皮,我揉着眼睛见他褪去光环。他酷爱打游戏,会训斥拖后腿的队友,我被骂过两三次后默默删除了LOL和绝地逃杀。他不撒娇,生活中甚少可爱的举动,那是他的刀枪。平日归剑入鞘,镜头前亮一亮,斩获女心。对着大男人,自然毫无拔剑的动机。他会同队友插科打诨,开一些男人的下流玩笑。




好吧。在这之前,我曾产生误解。是不是,有没有可能,对这个人的好感……或许源自他女性化的特质,譬如漂亮娇俏,羞涩笑容,可爱举动。那我尚有一线生机。可惜尽管察觉到他的真相,面对粗犷原始的男性本质,感受到的吸引力依然如初,我不得不败下阵来。


 






解散之后,他自然有了新的队友。偶尔相关打歌节目和综艺推送到我的youtube主页,作为队内炙手可热的成员,他与其他人互动良多。就像从前同我做过的那样,牵手拥抱,互相比心,相视一笑。我嫉妒得发疯,好像稀世珠宝挂在一双流脓的手。




我与他牵手的次数何止一次两次,Con上饭拍合影洗出来足够开画展。舞台是法外之地。舞台包罗万象,严格而宽容。它允许你包藏祸心,做一些半真半假的亲密举动,允许惊世骇俗剑走偏锋,允许人游走在道德边境,唯独不原谅平庸。我在聚光灯下拥抱他,贴近他的耳朵窃窃私语,暧昧地嬉笑打闹,总能换来一阵又一阵的尖叫。我们与观众建立契约,彼此心知肚明,表演要追求舞台效果。因为不是真的,所以肆无忌惮。这个契约像座贝壳制造的避难所。我把真心悄悄塞进去,递出去,避人耳目地交给他。连他也浑然不觉。




数不尽的双手交握中,唯有一次,是我千方百计避免被时间吞噬的。我一次又一次闭上眼,持续想象,重构场景,延长那一刻的生命。变身盘踞洞门的巨龙,气喘吁吁地守卫山洞贮藏的唯一一枚金币。我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条记得这枚金币的龙。




彼时仍是香港,世巡途中。我们换上常服,精疲力竭地瘫倒在保姆车。车内很安静,无人交谈。唯能听见车轮摩擦公路的声音,像一阵不停歇的海浪。朴志训坐在我身边,头靠椅背,不知是闭目养神还是昏昏睡去。路灯橘黄的光排成长队顺次掠过。太安静了,我甚至感到了冷。香港的冷气永远功率极大,如寒风肆虐。不经意间,右手触碰到一片冰凉的肌肤,我下意识地将它握住。包在手心,指尖捏着它的指根。随即心头咯噔一声,大事不好。可未等我把手抽回来、掩盖这一错误,朴志训的手缩紧了,四指紧紧扣牢我的拇指。我低下头,路灯恰好一闪而过。




两只手确实是交叠着的。彼此纠缠,好似虬结的树藤。




我也闭上了眼,一动不动。商务车像在永无止境的隧道穿行,径直驶向世界的尽头。世界尽头的概念异常模糊。有时远在地平线,有时是舞台的跑马灯,此时是一双嵌满细腻纹路的手。




我握着一捧冰,这捧冰活不过一小时。它会融化。融成水,蒸发消失,自此不留痕迹。但不妨碍我视它作稀世珍宝。




他爱我?他当然爱我。我第一次接收到讯号,这次牵手是他交来的投名状。可我宁愿不要,他若不爱我,就是天大的幸运。我可以怀抱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进入坟墓。他爱我?他不能爱我。这是个爱意泛滥,却对爱格外严苛的圈子。人人手持镀金的铜块招摇过市,同时对真金围堵截杀,容不得它现于人前。聚光灯是焚化炉,你敢把真心公之于众,它就敢把真心烧干成灰。




幸好,我们的爱扎根尚浅,轻轻附着在彼此身上。一旦开始奔跑,就会脱落得随风而去。我对此很有信心。必须得早点摆脱,我当然不想爱他。爱除了束缚人心一无是处,如果我不爱他,就可以牵着他的手,顶着山呼海啸跑下舞台,冲出场馆。我还能给他写无数情歌,在年末的歌会大声告白。我会给他买情人节礼物,买堆积成山的巧克力。我会开着新车带他四处兜风。下雪的日子,我会叫炸鸡外卖,硬拉他陪我看电视剧。我会努力工作,买一栋房子,把赚来的钱都给他。如果我不爱他,就能自私地强迫他陪我终老。




可惜我爱。


 






上一次回归专,公司牵线让我与新出道的女歌手合作出一首曲子。我负责rap的部分。她是极有灵气的女孩子,歌曲主题确立得很快,进度喜人。我像以前那样咬着笔杆填词,在公司待到深夜下班。专辑发行后,这首合作曲小小火了一把。我在MV的评论区找到不少痴男怨女,感言好笑又心酸。




哦,忘了说,歌名叫做《从未怀念》。




大约两、三个月后,音源榜杀出一匹黑马。曾经的国民wink男孩的第一首solo曲。他好像终于鼓起勇气,让大众惊鸿一瞥自己冷酷的一面。没想到女孩们连他的冷酷也爱,反响热烈,我下班路过音像店都能听见这首歌循环播放。小小一方屏幕,他站在黑白世界的中央。神情淡漠,仿佛马上要将你弃之不顾。半夜睡不着的时候,我常常听它催眠,辗转反侧,然后睁着眼直到天明。也曾用歌名作数羊道具,冗长的短语从头念到尾,周而复始。




“我也不会再想你了。”


“不会再想你了。”




我当然有通往新生活的机会。圈里灯红酒绿,诱惑无限。一旦打定主意忘掉一个人,往往天地豁然开朗。某次聚会有个新人悄悄塞来她的电话号码。她留着一头栗色的中长发,嘴唇微翘,兔牙若隐若现。我怔怔地看了她好几秒,才后知后觉道了歉。圈里有源源不绝的女孩子,有人长着桃花眼,有人擅长撒娇,有人害羞的时候习惯低下头,有人常常抛出清爽的媚眼,有人练习过多年poppin。我总是意犹未尽地寻找,随即意识到内心深处埋藏的悲哀愿望。这个愿望荒诞不经,非人力所及,须向灯神虔诚许愿才能达成。




但我从小连圣诞老人都不信。




人总要向前走,背后的风景随着漫漫旅途,自然而然缥缈难寻。你要丢掉点东西,你要擅长释怀。抛却负重的人方能走远,聪明人都懂。




但直至今日,我才猝然察觉,那个冬日的离愁从未消散。它化身一股气体,缓缓将我包围,结成蚕茧。我以为它轻轻松松地被抛弃了,事实却是我习惯了那阵闷痛。我被包在蛹里动弹不得。




不过也没什么好遗憾的。我没有不甘心,也没有后悔。




我曾跟他同站在一个舞台。牵手过,拥抱过。被他亲过脸颊。唱过同一首歌,跳过同一支舞。睡过一张床,吃过同一份食物。被许多人想象成情侣,穿过粉丝送的同款衣服。一起在残酷的竞争节目存活下来,组成团队。一起追过梦。我们还怀着同一个秘密,直到死亡将它彻底遗忘。有没有真正在一起,也都无所谓了。




这是一段再圆满不过的恋情。一切都不留痕迹,死无对证。浪漫的东西不该立墓碑予人缅怀。




只是我时常做梦,做同一个梦。在梦里我像个坏掉的播放机,来来回回重复一句话。




我说,我从未想起你。




梦中有个男孩,面目模糊。他总在这个时候应和我,回答的也总是那一句话。




“那我也不会再想你了。”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-END-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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